15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对近段时间收缴的50多台套违法电捕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东风等参加销毁行动。
为配合长江、富河禁渔期的禁渔行动,从根本上解决电打鱼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于4月8日对城区销售违法禁用渔具的渔需品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有两家非法销售电捕鱼具。渔政执法人员依据《渔业法》第五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非法销售的49台套电捞,7台逆变器等非法禁用电捕渔具予以没收,并给以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大队书记、副大队长刘志康表示,今后将加大渔政巡查和执法力度,对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禁用渔具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渔业生态环境。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邢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