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禁用渔具没捕到鱼会被罚吗#?】2023年6月,王某使用禁用渔具垂钓,被渔政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同年9月,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非法捕捞罪将该案移送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根据渔业法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的,应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但王某没有渔获物,是否应该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呢?2023年10月,经樊城区检察院汇报情况,襄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襄阳市农业农村局于今年3月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